經濟新聞部
德國出口高過入口有咩問題?
自從伯南克成為博客,他的言論看法登時再成經濟學界的焦點。博客首文為一連三集的《點解利率會這麼低》系列,這文已經成功引來Larry Summers及Paul Krugman的反駁,並在學界引發一輪熱議。但伯老並不滿足挑戰這兩位經濟強人,新一篇文章的矛頭直指更強大的目標--- 德國!
反政府抗爭有無用(二) 之 50萬人示威的經濟衝擊
(讀者請先行閱讀《反政府抗爭有無用? (一)》)
上回講到,阿拉伯之春期間的大型示威,先後令政權出現三次更變,由穆巴拉克與NDP管治,到第一次軍政,再到伊斯蘭政府與及第二次軍政,每次群眾運動令政府更變的前後,與當權者相關的「裙帶機構」在股市價格都出現顯着下跌。
Daron Acemoglu、Ahmed Tahou及Tarck Hassan三位學者進而探討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示威人數多少,是否直接令當權相關企業「經濟租值」(Economic Rent)消失。「租價」一詞在經濟學理論中,相當技術性的解釋為生產要素(Factor of Productions)的市價,與維持其現時用途最少所需金額之間差距,極簡化例子如下:若甲某月薪15000元,但其實只收12000元月薪他仍會繼做這份工作,這樣下來他每月便賺取3000元的「租值」。而在一般應用上,租值泛指為社會中因各種原因而令法規或制度因素,令企業或個人可以賺取的「額外財富」。
在埃及這例子中,租值就是裙帶關系為企業帶來的額外盈利。研究就嘗試找出,在Tahrir Square的示威人數與「當權群帶企業」的市值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在NDP當政時期Tahrir Square示威人數達50萬人或以上的話,NDP相關企業的市值就平均下跌1.6%!而在第一次軍政期間,當示威人數達50萬人或以上,軍政府相關上市公司市值則跌0.89%。累計,NDP當政時期的示威令NDP相關企業市值消失1.95%,而軍政府時期示威則令軍政府相關企業失去4.7%市值。
在這兒我們先停一停,想想一個問題: 研究想指出的,是「有效」的示威會令當權者的勢力減弱,所以令市場預期群帶機構未來將「賺得」的「租值」會減少,但問題是租值其實是否只是由一批人,轉到另一批人?(以香港的說法,就是租值由唐營轉到梁營?以台灣的說法,就是藍營轉到綠營?)研究顯示,上述兩段時間,當反政府示威成功打擊當權者的勢力(或者更準確的說法,是市場預期當權者勢力受壓)的同時,其他得益者的相關公司市值,並無任何顯著上升!這某程度反映,市場預期的不是租值轉移,而是貪腐政治會被漸漸消滅。
但到伊期蘭政府時期,示威無明顯令伊期蘭相關企業股價下跌的效果。而第二次軍政府管治期間,埃及內出現兩批分別支持及反對前伊期蘭政府的示威,支持伊斯蘭政府的在另一地點Rabaa Sqaure示威,而反對的則繼續在Tahrir Square示威。研究指出,反對示威人數多時,會對伊斯蘭相關企業市值有負面影響,但支持示威人多時則有正面影響。
將四段時間總括觀察,如果在Tahrir Square示威人數多達50萬人,當權政府相關企業的市值平均會下跌0.879%!而同時,對其他潛在得益政勢勢力,其群帶企業的市值則無明顯的升幅。所以市場的預期仍是傾向相信,50萬人示威帶來的不是租值轉移,而是貪腐政權會被消滅。
雖然到今日,埃及政治仍然腐敗,但相對而言當地人民在阿拉伯之春以來的抗爭,明顯能對當權者的影響力做成打擊,這是經濟學上的證據。問題是,香港的示威又有否這能力呢?作者指明,研究的總論未必能推及至其他國家及地區相似的情況,每個地方的案例都應作詳細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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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這個研究好看的不只是其結論「有啟發性」,更重要的是其方法論上的用心。例如研究結果指出示威人數對股市的影響,但因為示威往往持續多日,而且在收市後才進入人潮高峰,有潛在推論問題: 到底50萬人示威前後(Leads & Lags)其他事件是否其他可影響研究估算的因素,所以作者就特意再用50萬人前後日子作Variable進行一次Regression。這驗證50萬人示威前事件(leads)對估算無大影響(Statistically Insignificant),換句話說股市並無對「往後的示威」有反應,進一步確定股市反應主要受示威人數影響,而非一些更大的環境因素。而後事件(Lags)則只有示威後一日有顯着影響,作者相信這是合理,並對估算無大影響。
誠然,真正從事經濟學研究的學者都會指出,這不過是常規的做法,甚至可說是做研究的基本操手,有甚麼特別?我想講的真真就是這才是「學術」的根本,無這樣的「驗證」根本不可以算嚴緊學術!
大家看到這兒,未知有否像作者想到「雷氏定律」?雷教授在寫雷氏定律及「佔中」對經濟影響達3500億港元時,有否做過任何進一步驗證,以確保推論不受「大環境」因素影響?而退多一步,當這研究作者用「群帶企業」來作推論,並只講政治下的「租價」轉變,雷教授竟然用最隨意的恆指,來指出佔領對香港經濟的影響!? 對比之下,三個字:高下立見。
你會說,雷教授不過寫專欄,又不是學術文章,不用太嚴緊的。
我會說,你可以說專欄,可以不嚴緊,但請不要帶着「學術光環」。你同我一樣,不是在做學術,而只是寫文章。
(當然我好歡迎雷教授以雷氏定律寫一篇學術論文,據知雷教授在研究租值上是專家,請讓大家見識見識。)
專訪Spotify亞洲區總監:Spotify可帶你的音樂給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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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唱片試過賣到去阿富汗!」 - 專訪方欣浩& Edwin@Bitetone (Part II)
Spotify、KKBOX 是獨立音樂人的出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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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兩篇由本港獨立音樂人所述,對於互聯網(特別是Music Streaming)為其所帶來的機遇及問題,今次將角度一轉,從Music Streaming平台的方向看獨立音樂行業的發展,因為今個月剛好是Spotify「抵港一週年」的宣傳活動,而輔仁媒體成為其中一間獲邀,訪問由新加坡專程來港的Spotify亞洲區總監Sunita Kaur進行獨家專訪,談談Spotify可為本港樂壇做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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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tify來港一年,小記身邊朋友陸續開始用,不過講真仍未算是普遍(甚至我覺得上兩文的Spotify Button 其實無人按的)。問到Sunita,她說目前Spotify用戶增長其實相當理想,並未有見頂的情況。而用戶的Demography...
「我隻唱片賣到去阿富汗!」 - 專訪方欣浩& Edwin@Bitetone (Part II)
要重溫上半部訪問,請按這。
今次「一路睇一路聽」的選曲係Arnold的《冬密語》專輯,click個play制聽住睇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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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部的訪問,我們開始講獨立音樂是咪可以成為一個穩定行業。
其中一個猜想係新媒體可以幫手開闊市場,而我之前已寫過一文詳述我對Music Streaming可成為獨立音樂界Game Changer看法。咁音樂人又是咪這樣諗呢?
這方面要問Edwin啦,他除了經營Bitetone,其實亦有做獨立音樂人顧問的工作。其一的工作是幫獨立音樂人處理放音樂上如KKBox及Spotify等Streaming 平台的事宜。但這工作的起源,其實是個巧合來的:
「係年幾前,Kkbox 話好想要獨立音樂,咁就撘左我去同佢傾。我話:好啊,我地有好多可以Band放上去啊!問題係KKBox嗰時唔知嗰機制點做先好,咁我地就話不如由我地做Ditigal Distributor嘅角色。KKBox 一聽到就覺得:岩啦!好Perfect! 」
之後Edwin更將個機制開展到Spotify同MOOV等其他音樂平台。咁獨立音樂人係Streaming上賺唔賺到錢先?
Edwin:「賺唔賺到錢都係要取決多唔多人Click。因為啲平台基本運作係會拎佢地收到嘅月費一部份出黎派版稅(俾音樂人)。」
以Spotify為例,佢地會將收入的7成用作派發版稅的,而原則上將這7成收入,除以成個Spotify平台的總點播數量,再乘番點播次數而決定某音樂的「收入」係幾多,然後就到唱片公司自己同音樂人分啦(詳細可看這)。當然這只係基本原則,實際上Spotify「其他因素」實際決定派幾多錢,但話某歌手的歌被播次數愈多,就愈收得多就一定無錯。所以我係呢度(自行)代表Arnold鼓勵大家係Spotify loop多啲佢嘅歌,佢(理論上)會因而收到錢的。
Edwin: 「我唔可以講佢地實際上點計啦,不過有樣有趣野可以講下。就係外國因為太多歌啦,音樂數量可以用泛濫黎形容,所以啲音樂人分得好少,你可以上啲外國音樂網站睇下,好多時真係分得10蚊左右。
但就正正因為KKBox嘅音樂種類未係咁濫,所以某程度上Indie音樂都多人Click。更重要係KKBox 用戶又集中聽中文歌嘅人,變左出到黎(本港音樂人的版稅)分得幾好。所以音樂人放上去,都Surprisingly會有啲錢的。
但當然絕對唔會話可以用黎維生啦,食餐晏仔都仲得的。」
唔……………
咁放係itunes賣歌個情況又會唔會好啲???? 由於《Weatherproof》的itunes事務係由Arnold 自己做番的,這要佢自己解答:
「我未知Streaming嗰要賺到幾多啦,因為未有成績番黎住。(Edwin笑着回應:一有報告我會同你講番的~)不過我可以講,《Weatherproof》係itunes的成績唔係咁好,因為有翻版免費下載呢個問題……」(詳看《音樂人是怎樣被輪姦的》)
獨立音樂生存空間本來已經有限,某一兩個因素已可對銷量有重大影響,非法下載可以是例子之一,問題係Streaming亦可能會影響銷量,這又是否擔心呢?
Arnold:「一定係會做晒所有平台(itunes同Streaming)的!因為好似出碟咁,你梗係最多Option(選擇)人地去聽的。如果我無一個機會俾人聽晒成隻碟,咁人地憑咩決定買唔買呢?
It can go both ways~而且如果人地不停Loop你首歌,可能條數都會係番度的。 」
我以為網上賣歌同Streaming會係一個決擇,但其實不然。某程度上兩者關係同以往電台與唱片的關係相近,Streaming某程度只是取替過去電台宣傳渠道的角色。
Edwin補充:「同埋Streaming 有個好Amazing嘅地方。我記得十年前要聽一啲日本Underground Band,例如NumberGirl,我要去一啲特定的店鋪買,甚至要用YesAsia買的,真係好難先可以聽到的。
相比之下而家用Streaming甚至itunes容易好多,個世界變左國際化好多,有人想係三潘市要聽香港某隊Band嘅歌,變到好容易,亦令到個Market大左好多!」
咁講法,互聯網是咪可以幫本地音樂「打入國際市場」??
Arnold:「其實呢樣野係剛剛有互聯網嘅時候已經有!我有隻碟係叫人Order完之後即印的然後寄俾佢,我試過收到竟然有人係阿富汗買我隻碟!」
!!!!!!!!!
「咁可能你係阿富汗好出名的了~~」Edwin同我笑說~
跟著我問左一個好白痴的問題:「點解你唔唱英文啊?可以打開國際市場喎~」
Arnold:「我傾向做自己做得最好嘅野(即係中文歌)。」
的確,在音樂世界語言分界真的還重要咩? 這就是上次講過的互聯網令音樂民主化的情況,只要Content做得好好,有機會俾全世界,包括阿富汗人都鍾意。君不見Gangnam Style都可以紅遍全球咩,難度大家真的知佢唱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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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互聯網真可為獨立音樂人開到一條出路(好樂觀),音樂人又準備好將音樂視為一個盤小生意未?
部份音樂人都會單視音樂創作為藝術,但在商業上行政、管理就不會作細心處理。兩位都指出不少獨立音樂人難以管理的例子,最「出色」的例子有「應邀出某Band Show,但之後唔記得,最後出現Double Book情況」、「Streaming平台分錢俾某樂隊,但就完全找唔到佢地,變成有錢都唔拎事件」等。
Edwin除左Bitetone,亦有做一部份的獨立音樂人管理工作:
「有啲Band我係直情簽埋佢嘅的,咁因為Band係一定要有啲Support係度,但個模式一定要Sustainable,唔係就好似89268.com咁(「接埋」左),好多時Indie唱片公司有心做,但係根本無錢入,咁咪變左燒錢囉。」
有個別管理人同公司,為左做到「有錢入」,會用較「主流」的做法去「捧紅」獨立音樂人,例如幫旗下獨立樂隊去新城「X」個豬肉獎番黎。(按: 為免有法律問題,個動詞我唔講啦~ 但點先拎到新城獎,你懂的~)
Edwin指有時這方向都無可厚非:
「作為Management的工作係咩?就係要幫你賺到錢,係好簡單一個生意關係,你好我就好。如果你賺唔到錢就係我投資失敗。」
音樂人與Management係互助的關係,獨立音樂單是創作過程已經相當辛苦的,在推廣及商業計劃上有人幫手,絕對會可減輕其重擔。而某程度上,當如Edwin這批本地獨立音樂Management都賺到錢,可能就係獨立音樂成為成熟行業之時。但Edwin覺得目前在香港獨立音樂Management要賺到錢,仍有一段路要行。
「我覺得仲有好多重關卡要過。例如好簡單一樣野,好多時啲品牌想用啲Indie Band去宣傳,但佢地嘅要求唔只要靚仔靚女,仲要係外國人!所以如果我當生意做,咁就會全部簽外國人,個樣睇得就得的。再唔係全部簽DJ,最易有人搵。」
這樣的問題可以克服嗎?
「最終有啲野唔到我地去改。所以如果真係要Sell本地Band出去,咁就變左要我把口要叻啲。有啲人嘅方法用外國人Sell本地band,咁啲公司又會buy多啲。好多這樣的因素令件事變得難搞。
「我記得有個前輩同我講,其實佢唔係好鍾意音樂,咁我問佢點解搞音樂?佢話當生意做而已,佢覺得音樂好Cool,但佢唔係藝術家,無堅持的,市場要咩佢就做咩。
「我覺得都有道理,咁無咁多執着,做生意還做生意,做藝術還做藝術。
「好似我地做音樂雜誌,如果真係想賺錢,我梗係唔做Indie啦!唔只中港台Indie我唔做,外國Indie都唔做,只係做K-Pop,全部文多相少字,勁多Video。
「咁呢個就係你做音樂當生意,定係作為堅持做囉~你有堅持,但係做呢樣野搵唔到食,咪做另一啲野搵食囉~」
Arnold:「你見我唔辭工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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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係訪問中,兩位不只一次講:
「但係你想搵食就千祈唔好玩獨立音樂,諗都唔好諗~」
但係千祈唔好以為,兩位想講的是做獨立音樂成功就一定要放棄堅持。其實他們反而想講的是,要堅持係一定的,但要「堅持」得其法。
Arnold: 「做獨立音樂要金錢上維持到,就要不停出Show,仲要唔只香港,鄰近地方你都要去,要放好多時間落去。」
簡單來說是做音樂做職業唔是唔得,但要付出的時間唔會比其他工少,收入更唔會比一份好好好普通的工作多。先唔好幻想做音樂一定要飛黃騰達,當係打一份正常的工作有何不可?
Edwin:「其實最重要係音樂人要知自己想要咩,你唔知的話就全部都係撞板的。同做生意一樣,你要知自己的客係咩人(Arnold:呢樣要花時間的)係架,好似我搞Bitetone真係好簡單,我只係覺得Indie band點解會無一個平台去講?屌!我細細個就係睇呢啲雜誌大的,我要搞一個咁嘅平台!但我完全唔諗Business Model的!無諗過邊個俾錢,我就係做左先囉!撞撞下就得囉。」
Arnold :「最初就係靠Imagination(幻想)推動,諗到前景好好,跟住就仆街啦.....」
Edwin:「係啊!我嗰時幻想唔好就算唔講香港啦,只要大陸有1%的人睇,流量就一定會好高啦!嘩~原來自己騙自已的~」
Arnold :「最理想呢啲野係你頭三年內發生。如果三年後仲生存到,你都應該可以細細地做落去。係2003年我經歷過這情況,當時想短時間內做太多野,但又要番住工,令自己精神虛耗,之後要放慢腳步去做。
「件事好似人講跑馬拉松會「撞場」咁,你要知點處理個撞場,你要預有些時間你咩都做唔到的。這個問題主流音樂人唔會有,(Edwin:因為佢地有錢燒,可以解決好多問題)但Indie就預左這樣的空間會好些,而又因為咁你唔可以無其他工作。」
講到呢度佢地怱然異口同聲笑說:
「可能細我地十幾年的,聽到上面講的會話:你兩個死老鬼啊!」
(係這裹我要澄清番一件事,上次寫左Edwin「三十出頭」,佢投訴我寫錯的,仲重申佢今年29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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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訪問總結時我同佢地講:
「我見到你地面對的環境其實好辛苦,但你地一啲都唔悲,反而好樂觀咁面對呢啲我覺得好難頂的情況。」
Edwin:「其實個問題係o係香港你做呢樣野,其他人會覺得你on 9。佢地會話:唔好浪費時間同我討論呢啲啦!香港人就係每樣野都會講錢先,其他野講黎做咩?」
Arnold:「係ga,好多人都覺得我元旦遊行拎支結他去唱好怪,但我話要有音樂先可以Complete到個Picture。我覺得有時搞Indie就係要講呢種藝術性囉。」
Edwin:「亦都唔係話你賺唔到錢就係精神自瀆。有啲野係要堅持的,如果做呢樣野賺唔到錢,咪做另一樣賺錢囉。又唔係叫你懶,唔係只係食夢想。賺唔到錢最多放少啲資源,但唔好俾佢死。」
Arnold:「好似我做《Weatherproof》呢個project 你估會賺到錢咩?唔會的。但我覺得有啲野要放係Library俾人搵到,所以我都會整整齊齊做靚佢,唔係流傳唔到下去。」
Edwin:「呢個係薪火相傳,你可能無形中影響左其他人。」
Arnold:「上一代的人,生活係一個經濟環境係個餅會不停加大緊,咁佢地的想法就係怎從個加大緊的餅中分得比其他人多。現在的環境個經濟餅唔會再加大,但同時大家嘅生活可以有改善,只要將資源重新調配,好似搞音樂、藝術都係做呢樣野。」
做音樂好、做網上作者好、做網上記者都好,都要明白堅持同薪火相傳這些道理,因為我地做的事情其實都有着其重要性。
這是我從今次訪問中學到的。
Edwin:「其實點解Sony、環球會開始簽Indie Band,就係我地做到野囉。千祈唔好諗大唱片公司會帶領改變,永遠啲Change都係由弱少社群做出黎的。」
Arnold: 「係要我地堅持先會令人覺得K歌悶的。」
各位努力要令世界變得更好的朋友,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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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Internet是咪救到本土獨立音樂 -- 專訪方欣浩&Edwin@Bitetone
一直希望寫一些有關本土經濟產業的文章,所以開設一欄名為【#HKDream】來作一系列有關本土產業的文章,而好榮幸係容總穿針引線下我認識到方欣浩Arnold ,並找到他成為創欄嘉賓。
Arnold 有多重身份,例如係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員、準博士、輔仁作者等,不過今次我最有興趣的是其獨立音樂人的身份。
而本欄希望可以試驗一些新媒體模式,今次試做「一面聽一面睇」的體驗,以下為幾首Arnold作品集《Weatherproof》的歌作為背景,希望你會按下這個Play制,聽住Arnold的歌看這個訪問,應該聽完就可以睇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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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看過Arnold 的文章《音樂人是怎樣被輪姦的》(未睇仲唔去睇!!),他以潮文的手法控訴網友翻版其音樂,放上網免費下載。相信看過該文的朋友都會對Arnold 有很深的印象。
我跟他說想做一個有關Music Streaming對獨立音樂人這產業的影響嘅訪問,他非旦一口答應,更說自己以Music Streaming推歌方面是新手,要找位朋友來做訪問才可令件事更全面,這位朋友就是網上獨立音樂雜誌Bitetone的Edwin。
要知道Anrold 說自己不熟路,根本是自謙,他可是做了獨立音樂上10年的資深人仕。而Edwin是我認為本地最好的獨立音樂雜誌的搞手,對這業界絕對有深入的認知!有了兩位專家在場,我結果可以問到的不只是互聯網的影響,更是獨立音樂的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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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開首,先來點熱身問題。
「到底Internet是否真的可以幫到獨立音樂人的發展?還是這只是個Urban Myth?」
雖說是熱身,Arnold 給予的仍是個詳解,亦為歷年來Internet與本地獨立音樂作一小回顧。他回想起剛起步時的Internet:
「而家個互聯網,同嗰時個互聯網完全係兩件事來的 。首先,當時網上音樂剛剛興起,其實無咩幾多個音樂供應商,例如嗰時只有MP3.com,同埋滾石搞左個RockCola,其餘無咩幾多個。但問題係當這批網站唔再生存嘅時候,我地原來依靠這些平台的人,咪無左成個平台囉!
我當時係睇住mp3.com俾人買左,跟住我個Music Site就要『接埋』!」
這就是Internet與獨立音樂人間微妙關係,前者雖可減少後者對大唱片公司的依賴,成為你「廣播」音樂的平台,問題是有幾多互聯網平台是長存的?
「變左之後都係出番碟,2003年我做左《Hardwood》這 CD Project。咁對音樂人黎講,其實做實體CD個Sense of Achievement(成功感)又好似大少少。但另一方面,就要面對另一樣壓力,就係銷量!始終係人地對你的投資,做得唔好大家都『無癮』,就算係Indie 唱片公司都好,其實要生存都好困難,即使係好有心想幫獨立音樂人的,其實好難圍到成本。所以變左我中間停左幾年,改在Myspace發單發嘅歌....」
MySpace??? 我都唔知幾耐未係香港聽過,心諗「咩香港有人用咩?」 ,而口中亦吐出:「你地真係會用 MySpace黎發歌?」這白痴問題。
「Myspace起初好勁的!不過最後MySpace都只係做左一兩年,大約係06-07年。跟住就到 Facebook興起左,Myspace又要『接埋』。用Internet發歌最弊就係呢個問題!」
結果Arnold無可奈何下,成為了資深「跨平台音樂人」。回頭看看,其實Facebook的持久力都算是長的啦。
「到我2011年嗰陣我己經發覺無任何Platform係適合做呢樣野,即係customize唔到我的需要,所以就算啦!我自己印啲卡出黎等人上網站Download。同埋到2011年時我做獨立音樂己經10年,有幾多觀眾(或聽眾)我知道,咁只要可以接觸到呢批觀眾就可以啦!
你可以講這是好消極的方法,但同時亦係一個好 Strategic(策略性)的方法。我唔要佢大,但我要佢準。」
作為歌手,發佈平台不停轉變(進化?)可以對其聽眾群的增長有負面影響。但若是一盤生意而言,現時用互聯網發布獨立音樂又是咪有效,甚至可取締唱片公司的工能? Edwin則覺得唔是咁簡單。
「我覺得係兩個方面,唱片公司係仍然有需要,佢個機制係有作用嘅,簡單講就係未係時候收佢皮囉。但互聯網就突顯左好多主流唱片公司或者分銷商的模式當中嘅限制同佢缺陷。
以前點解佢地可以做到咁大,係因為佢地控制了所有發放渠道。大氣電波佢地每年俾錢買左廣播時間,電視佢又係俾錢買左,當咩Q都俾晒佢地,咁大家點接收其他音樂。
互聯網出現就將件事變得民主化,唔係再係講個Contact(關係)而係講Content(內容),你(音樂人)只要個Content吸引到我,我就會睇。而依家同以前我地o靚仔時好唔同嘅係…..我地細個時係唔鐘意睇TVB 的,要走去睇MTV...
Spotify KKBOX是獨立音樂人的出路嗎?
前言: 自成了Freelance記者,本人就開始對各類Freelance/獨立的媒體工作者,於新媒體興起的前提下其經營模式之改變感興趣,因此本人在輔仁其中一個重點項目將會是探討新媒體這題目。
今次探討的課題,就是香港獨立音樂人在網上Musicing Streaming出現及普及後,是否變得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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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在香港做獨立音樂人都不是件易事。
近二三十年香港音樂事業非常依靠唱片公司角色,在固有的Music Industry Business Model內,由於最有效的推廣渠道是在電台及電視台上播歌,又因為這些「大氣電波」的Air Time 相當珍貴,故要在舊媒體上播放就要成為所謂的「Best of the Best」。
但由誰來決定那些許是「Best」?電台DJ當然是其中的評審,但真正的主宰必定是唱片公司。「誰可以出唱片?」這由唱片公司決定的。由於以往唱片公司才具足夠資源為歌手做歌,不獲唱片公司「欣賞」的話,該歌手所造的歌就只留在歌廳之中了。但常見的「選秀」方式都較為主觀,例如星探與及靠關係(例如關XX?)。就算較為客觀的歌唱比賽(古有新秀歌唱比賽,後有超級巨聲)亦是由唱片公司作主導的,而公司的主觀評審準則跟大眾對音樂的需求有不同並非不常見的。
另外電台亦往往需唱片公司批准才可以播其旗下的歌,唱片公司「派台」的選擇亦成為主導歌曲紅與唔紅的重要因素。相信七八十後朋友最能明白,只有紅到發紫的歌手(如許冠傑、張國榮、譚詠麟、張學友類)才可有全碟所有歌都派台的機會,否則在正常情況下,唱片公司就會只會按其「商業理由」決定哪首派台或不派台,而這選擇又往往成為歌手收入及前途的決定性因素。(相信大家腦中都有一兩首最愛的歌曲其實是未曾派台的,我個人的選擇是這首。)
但這營運模式有明顯的副作用。唱片公司所謂的「專業推介」很多時是依賴過往經驗而推算出來的,其推介總是集中於某種過往「好賣得」的音樂種類,如90年代至21世紀初,本地「流行音樂」就只有情歌且曲風非常一致,就是明顯例子。
另一副作用當然是非主流/獨立音樂人之生存空間慘被擠壓。一來「非主流曲種」難找到舊媒體的Air Time傳播,令這曲種較難培育出知音人。二來,在欠缺宣傳空間下,這批樂手亦難以從其「賣音樂」中賺到合理的報酬,他們只可成為業餘/工餘的玩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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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世界變了。以前無將來可能會有。
近年普及的網上Music Streaming媒體,理論上可減低唱片公司對音樂行業帶來的規限。有了Spotify及KKBox等平台,歌手不用造實體唱片,甚至不用一次做10數首歌,只消創造出一首具質素的音樂放上這些平台,就有可能紅起來(雖目前這樣的例子不多)。而且在Music Streaming平台每首歌都是平等的,因平台的Air Time根本是無限,這樣下來音樂根本不須再經過派台這「專業推介」的過程。在這建構下一首歌紅不紅,音樂質素更具決定性,過程亦更見「民主」。
問題是,Music Streaming平台歡迎獨立音樂人嗎?
就此我簡單訪問了Spotify及KKBox。先來最基本的問題,獨立音樂人可以放音樂上這些平台嗎?
Spotify及KKBox分別回覆表示,他們歡迎非唱片公司旗下音樂人將音樂放到其平台之上,不過上載音樂的方法就各有不同。KKBox 的方法較直接簡單:「通常獨立音樂人之間會互相推薦然後直接來找我們同事,而其他途徑也可以透過寄email到[email protected] 聯繫我們。」Spotify則表示:「音樂人可將其音樂上載至其中一間與我們合作的 artist aggregators, artist aggregators將會助音樂人license其音樂。」在這裹你可以找到Spotify所指的Aggregetors的列表:https://www.spotify.com/hk-en/about-us/labels/aggregators/。
為了解Aggregators的運作,我隨機選了部份作觀察。如這叫CD Baby的網站,就不單會為大家將音樂放上Spotify上播放,他們亦可將音樂人放音樂到iTunes、Amazon、Google Play等平台上放售。但如果平身首歌唔是你自己創作,你就需要Licensing。這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