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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非現金交易」超過五成
QZ引述英國Payments Council的最新報告指, 現金交易佔英國所交易量跌至48%,為該機構歴年來首次錄得現金交易佔比少過半數。(非現金交易是包括支票、信用卡及Debt Card、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
要留意這個數包括企業間交易,如果只以消費者交易計, 現金交易的佔比仍過半數(52%)。
現金交易愈來愈少當然是大趨勢,除上星期提及丹麥正打算容許部份商鋪拒收現金,QZ亦刊出一個有關美國使用現金習慣的圖表,現金交易(量計)只佔四成。
經濟學研究可以好無謂 — 研究排頭位就多啲人引用…
有時唔太明白何解大眾會覺得經濟學者是一群甚麼「冷血、自私、奸詐的人」,當然有時金融從業員的確有以上特質,問題是不少金融從業員(特別是上一兩代)根本不是經濟學人...不少人只是在銀行任職,邊做邊學,經濟學就會基本的可以了,甚麼創新研究?未看過。
所以,大家不停觀察某一群「冷血、自私、奸詐的人」,你當然只會得出「他們是冷血、自私、奸詐」的結論,只是經濟學者不知怎的被拖下水來...
說了一堆開場白,想說的是不少經濟學者說到底都是一群Nerd(某程度就是一郡知識水平極高的宅男)。我這樣說是因為實在看過太多無甚大意義,但旨在令行內人一笑的「無聊研究」,今日給你們一個例子。
美國經濟研究局(NBER)幾位研究Daniel R. Feenberg,Ina Ganguli,Patrick Gaule及 Jonathan Gruber,在NBER的工作論文系列(Working Paper Series)發表一份新研究,研究的對象正是這個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
其實每個星期NBER都會發放平均25份新的工作論文,而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到NBER主頁申請每周收取一份名為”New This Week” 的電郵,然後每個星期一就會收到電郵,詳列該週新發佈的NBER工作論文(見下圖)。研究員在論文《It's Good to be First: Order Bias in Reading and Citing...
丹麥力推電子交易 倡議商店可拒收現金
根據QZ報道,丹麥財政部正倡議新政鼓勵國民多用電子交易,容許餐廳、汽油站及服裝店等店鋪不再接受顧客使用現金付款。(丹麥講故佬指出,超市不包括在內。)
財政部認為,這做法可以令商鋪更易做生意,及促進全國經濟。這說法從何而來?
根據丹麥財政部長,因為店鋪有不時存放大量現金同時,店主往往亦要設置大量防盜設備,加上現金找續浪費店員時間,及處理現金的行政成本(如存錢入銀行),加起來使用現金的成本不少。
這看來有點好笑,但按QZ引述一份2013年McKinsey 發表的研究指,使用現金對社會的成本實非微不足道。以較極端例子俄羅斯計,社會成本的比例估計可達該國GDP 1.1%水平。
所謂的社會成本主要包括銀行處理現金的行政費用,亦包括政府及銀行進行的防偽,甚至印製(或鑄造)現金的成本,我們一方面可以講這筆錢在完全無現金的(平行)時空,是可以完全節省的,但較實際的看法,是比較俄羅斯這現金量較多的國度,與「正常」國家如美國的比較。從圖中可見,成本差距仍達0.5%GDP。
另外該研究又指,使用現金的比例愈高,該地區的黑市商業交易愈多。做過生意的都會知,現金生意在報稅方面比較「靈活」。另外,目前不少非法商業活動(如召妓、犯毒等)在零售層面仍是以現金交易為主,如果現金的流通量大減,有論者認為可能有令犯法活動減少之效。(按:本網記者對此說法不太同意)
到底丹麥這個「實驗」成果如何,仍先要該國成功立法才能試驗,要如過新政獲通過,最快2016年一月可推行,屆時再行觀察。
另一方面,香港金管局又如何看待現鈔未來路向的問題呢? 我早幾天在信報看到這段報道: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過去十幾年,港元鈔票的流通金額及每年印鈔張數持續增加,預期未來港元鈔票的需求仍會繼續增加。他說︰「過去十幾年來電子貨幣愈來愈普遍是不爭的事實,用信用卡、八達通,減少很多硬幣的需求。隨着經濟增長,遊客增加……有些遊客是不會重複的,新來的遊客換了港幣一千幾百, (將港幣) 帶走不回來,所以我們預期需求還會增加。」
雖然陳德霖事實上無這樣說,但如果「旅客不停帶走鈔票」成了我們增發現鈔的主因,相對丹麥的實驗,我們的「鈔票政策」都頗.....應該說「實際」、「務實」? 或是欠「前瞻」及「實驗精神」?
通往全球共榮之路 – 反美帝、排外、親中俄?
《The Road to Global Prosperity 》為John Hopkins University 國際研究教授Michael Mandelbaum 去年推出的書,講解的主題是近年國際關係因金融海嘯而出現轉變,各國應如何再向前邁進。
解開中國樓市神秘面紗?
在今年NBER研討年會上,其中一篇演講文章名為《Demystifying The Chinese Boom》,是由四位華人學者撰寫,討論有關中國樓市連年升勢。
NBER 2015 Xiong Interview 4.28.15 Sequence.02 from NBER on Vimeo.
研究的重點,是為中國樓市建造一條樓價指數,因為如果沒有具一致性的樓價指數做基礎,就難以分析中國樓市的情況。研究得出的樓價指數分開一、二及三綫城市。先來一綫城市,所謂一綫城市就是下圖內的四大城市(北京、上海、廣州及深圳),而在2003至2013年間,整體一綫城市的樓價指數的年均升幅約為15.9%,而同期的居民收入升幅呢?如果以人均Gross Regional Product (GRP)計,年均增長「只有」9.4%,而如果以稅後收入(Disposable Income)計亦大同小異,年增9.3%。
簡單說,居民的購民力的升幅遠追不到樓價升幅,而以另一個角度看,一綫城市的樓價指數在10年間增加3.37倍(即由指數由1升至4.47),但同期GRP只有1.46倍的增幅(即指數由1升至2.46)。
你可能說:「有中國人的地方都是這樣的啦!」或者你等我報道完二三綫城市的樓價指數再說。
二綫及三綫城市的樓價指數,在該十年間分別年均上升16.8%及10.6%,而GRP及稅後收入,二綫城市年均上升13.4%及11.7%,三綫城市的則為15%及11.7%。即是說,負擔問題嚴重加劇的問題,主要在一綫城市。
但當然,如果看樓價對收入這負擔比率,除了一綫城市急升這情況外,二三綫城市無急升亦不見得健康得到那裏。下圖為學者觀察不同收入水平的使用按揭買樓人士,其相應的負擔比率水平,左圖為最低收入10%人士的情況,右邊為最低收入45-55%,即中等收入人士的情況。
可以見到,一綫城市的低收入人士負擔,一度高至11倍,回落了仍留在9倍的水平,而二三綫城市的低收入人士則長期面對8倍左右的負擔水平。中等入士的情況相約,只是三條綫的水平都輕微下降了,如一綫城市的人士負擔在7倍左右上落。
國際標準的負擔水平是多少?作者引述了幾個事例,如2000年代美國的常見比率為3倍,而日本東京在1989年的比率為8.6倍(而相信大家知道,之後日本的樓價大跌。)
這是令人擔心的情況嗎?作者指,要擔心但未須過份擔心。一來,中國出現美國及香港之前遇過的負資產問題,因為大陸政府要求最少三成首期(部份時間及地區要求一度調高至四成),而下圖可見,低收入人士的首期比率更高(下圖左)。這表示樓價要平均跌四成半才會出現大規模負資產,或引發銀行大量產按揭相關壞帳,所以四位學者認為這方面不用擔心。(注意是學者講的,不是我!)
要擔心的是甚麼?是高樓價對收入比率背後意味着高收入增長可持續的預期,而高收入增長(上述的10%年均收入增長)預期是合理嗎? 全國增長都快保不了七,你說呢?這等如說,樓價下跌的機率不低,這是要擔心的地方。
當然,我知你看完會講:「下?香港情況嚴重好多啦」
我知~但中國樓市在外國有市場,所以觀察中國樓市有市場。香港? 這些極端例子除有特別的模型解釋,否則.....市場有限吧....
特別追加: 各中國城市樓價升幅
配圖:Bart Van Dijk
希臘違約,然後呢?
「希臘違約,然後呢?」長話短說的答案是:「無人知。」
但如果問:「到底希臘違約是否必然等同希臘要脫歐?」我就懂得答,而答案是否定的,希臘就算違約亦不等於該國要離開歐元區。
當然,這亦都是個簡化的答案,實際上向不同的機構違約,效果是不同的。目前對希臘最重要的債務問題,是如何在5月初向IMF償還近10億歐元(5月1日要還2億歐元,5月12日再要還7.7億歐元)。事實上,觀乎希臘政府連今個星期能否有錢支付公務員人工及退休金都未知,在五月賴賬的幾會頗大。所以最迫切的問題是:「如果希臘政府向IMF違約,是否等於希臘一定要脫歐?」
又是唔一定的。最近有不少經濟學家及外媒都指出,歐盟的條例無規定成員國在對其他機構後,有需要離開歐元區。一來歐元區本身是無退出機制的,二來希臘並不是首次對外違約,2012年五月希臘不就對大量持有希臘國債的私人投資者違約嗎?就如芝大學者John Cochrane 指出,底特律違約(更破產)後,有人要求底特律退出「美元區」嗎?雖然這類比並非100%準確,但仍道出一個道理:「為何希臘違約要脫歐?」
其實長久以來,主流媒體所述的「脫歐」是一個選擇,是希臘要應對歐元區及歐央行的某些行動時,所需要作經濟(及政治)選擇。這與簡單說「希臘違約,歐元區就會一腳踢佢出歐元區」的論述,有不同的含意,特別在理解兩方手上仍有甚麼牌,有些分別。
按OpenEurope的分析文章,當希臘對IMF違約,歐央行及歐盟都會面對一個決擇,就是會否定性希臘對歐元區都違了約(因為有部份歐元區對希臘的借貸,是受IMF監管的,IMF的債務未能收回時,可向歐元區的ESFS通報希臘違約,由ESFS再定性希臘有否違約)。如果希臘對歐元區違約,政治上希臘已比較難(但不是完全不可能)留在歐元區之內,因為其他成員國政府都會受政治壓力,要希臘作「合理交待」。在這個政治氣候,可能令「脫歐機制」順利創造出來(但這都只是猜想)。
經濟上的問題更大,因為違約本身已會令希臘銀行要對資金流走的風險,甚至而出現資不抵債的問題,又加上希臘可能已「間接」對歐央行違約,令歐央行有足夠理由終止希臘央行向當地銀行業可提供的ELA(緊急流動性援助)額度,令希臘銀行業難以再有周轉用的資金。這樣下來,希臘政府要救當地銀行業的話,就要考慮是否發行歐元以外的「貨幣」去提供流動性,到這點,脫歐的決定才正式出現!為救銀行業及全國經濟,脫還是不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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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在希臘對IMF違約後,1) 先要IMF向董事局及ESFS通報; 2)之後到ESFS及歐元區定性希臘對歐元區債務有否違約3)再到ECB決定是否中止ELA;4)最後才到希臘決定是否要脫歐,所以「違約=/=脫歐」,只是將脫歐機會倍增。
而事實上,歐元區及歐央行極大機會不定性對IMF違約,是等同對歐元區及歐央行違約。以這個前設,下一步就是希臘的銀行儲戶對違約有大反應,因為歐央行的法規不容許該行資助「資不抵債」的銀行,若情況嚴重歐央行都會可以調低甚至中止ELA額度,這都會可帶來脫歐的結局。
所以我不是說唔會有可能有脫歐,但脫歐是個複雜的過程,要達成好多條件才會出現的(當然,可笑是希歐正攜手創造出很多脫歐條件....),所以就算希臘在5月12日向IMF違約,希臘都只是創造了首個已發展國家對IMF賴賬的歴史,但仍未做到脫歐的創舉。
如果你打算在5月12日看脫歐,你極大機會失望而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