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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Crowdfunding法例 Startup唔洗上市都可公開集資

上週一(5月16日)美國正式推行新的Crowdfunding法例(即是俗稱的JOBS Act,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中有關股權crowdfunding的部份),容許一般散戶投資者每年最多2000美元以Crowdfunding方式買入Startup企業的股份,同時這些Startup則可透過這方式每年最多集資100萬美元。 在這法例推行前,只有年薪最少達20萬美元或資產淨值最少達100萬美元的所謂Accredited Investors可以在參與這類私人市場Crowdfunding(在本網誌的Cover Video或按這裏可看到CNBC的短片簡介)。 新法例亦為方便中小企在Crowdfunding市場集資,集資額少於50萬美元及大部份首次發行股份集資的企業,只需向投資者提供未經核數的財務報表,無需經會計師核數,以降低企業的成本。 有關這新法例的簡介,可以參考NYT的文章《New Crowdfunding Rules Let the Small Fry Swim With Sharks》  

將P2P貸款變成ABS ! 

這是上星期一宗我個人認為頗重要的新聞,英國P2P借貸企業Funding Circle打算將1.3億英鎊通過其平台借出的貸款,證券化而成一批ABS(資產抵押債券)。  證券化的過程會將一批貸款的利息收入,組合而成一個新的證券(即ABS)在市場出售。當發行商收到利息,就會將利息收入分配給ABS持有人。這個過程可將供應資金的工作,由放貸一方轉移予ABS買家,令放貸人更願意借出資金。 FT訪問了Moody's的副總裁Monica Curti,他就認為目前歐洲的中小企仍極依賴銀行貸款,故認為將中小企的P2P貸款證券化的業務有一定的發展空間。 事實上,目前歐美不少P2P信貸平台都不再單單依靠零售客戶提供資金,銀行及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已成為P2P借貸平台的另一主要資金來源。如Funding Circle就有一半的資金來自機構投資者;而劍橋大學的研究亦指,英國的P2P信貸平台有四分一資金來自銀行等機構投資者,所以不少分析認為Marketplace Lending較P2P Lending更能描述市場環境。而通過證券化則可更進一步,向更多元的金融市場投資者取得資金。 按Bloomberg報道,負責處理證券化的投行為德銀,而向投資者介紹的程序應在本週初完成了。由於Funding Circle一直拒絕評論,現在就要只好等更多相關訊息流出了。

Econ記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