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FB同大家分享左新一期《The Economist》有關電影票房的一文,主題是有超級巨景坐鎮的《Joy》(有 Jennifer Lawrence)同《Concussion》」(有Will Smith)的電影,可以收得這般差。
文中的答案大概是電公司都票案風險較高的電影,往往反而會放上個別巨星在內,以求在票房「出事」時可以使用如「我已經請左 Jennifer Lawrence 拍,都唔收得我都無辦法!」等脫身解釋。
其實這篇文是今期《The Economist》兩篇有關荷里活票房的數據研究文章,這篇的重點放在「巨星」對票房的效應,而另一篇《Silver-screen playbook》則是更直接的數據分析文章。兩篇文的基礎就是《The Economist》從以下的票房數據,進行計量分析,以試圖解釋各個因素的影響力。
但當然,《The Economist》並非《FiveThirtyEight》,前者一向唔鐘意作直接技術討論,所以並無直接公開當中可能包括的Regression數據,只在《Silver-screen playbook》中用文字討論結果。
首先,文中指出電影製作預算開支是相當好的票房預測指標,在除去影評、卡士等因素後,基本上每一元的製作成本可以預測0.8元的票房收入;而另一方面,製作預算亦可以預測出電影可放到多少間影院上映,文中指出1000萬至4000萬成本的電影,平均可在美國6000間戲院中1600間上映;但若果將成本上調至1億以上,上映的影院就會平均升至3500間。
另一個預測票房能力較高的指標,是電影是否續集或系列。文中指,現時荷里活電影五套有一套為續集或系列電影,比例遠高於十年前的十二分一。而數據分析指出,除去其他因素,續集電影平均可較非續集電影多收3500萬美元。
續集電影又往往是超級英雄電影,數據分析指假若同為2億美元成本的電影,超級英雄片平均可較其他片種多收5800萬美元,所以超級英雄片系列看來是個相當「理想」的商業決定。(但如果像《Deadpool》這類不合兒童觀看的超級英雄片,平均會收少1600萬美元…)
但數據指出,巨星對電影票房的影響力只是一般般。每一元上一部非續集電影的票房,平均只可為同一位巨星下一部電影帶來0.02元(當然,上述計算都是除去其他因素的),多不多真的見仁見智。文中指Leonardo Di Caprio平均每部電影收5億美元,按此推算他可為下一部電影帶來1000萬「額外票房」,你說多不多啊? 所以在《Fading Stars》一文中,該刊就指高票房電影「創造」出巨星,多於巨星「打造」出高票房電影。
影評的影響呢? 數據指其實都係一般般,因為在Rotten Tomatoes的評分每高10%,其實都只能為票房帶來平均多一百萬美元的票房,在以億計的美國票房真的只是如一滴小水。但反而由公眾評分的影響力較大,如果在Rotten Tomatoes上的AUDIENCE SCORE(如圖)取得正面評價的話,可以「額外」得到平均1150萬美元票房。
《The Economist》在文中指,上述的數據可以「解釋」約60%的票房收入,如果將Marketing 成本計算在內,就可以「解釋」多額外20%! 所以《The Economist》總結指,要拍一部收得的荷里活電影,「只需」以下數項:
1) 開拍一套老少皆宜的超級英雄片,並聲稱會拍好多集
2) 將製作成本預算定在最少8500萬美元
3) 請最少兩個有穩定(但無需太高)票房紀錄的演員作主角
只要影評及觀眾反應不太差,這套電影就最少應可收到1.25億美元票房。
寫到這裏,我突然想到,以下這套電影不正是在使用這條公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