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成了Freelance記者,本人就開始對各類Freelance/獨立的媒體工作者,於新媒體興起的前提下其經營模式之改變感興趣,因此本人在輔仁其中一個重點項目將會是探討新媒體這題目。

今次探討的課題,就是香港獨立音樂人在網上Musicing Streaming出現及普及後,是否變得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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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在香港做獨立音樂人都不是件易事。

近二三十年香港音樂事業非常依靠唱片公司角色,在固有的Music Industry Business Model內,由於最有效的推廣渠道是在電台及電視台上播歌,又因為這些「大氣電波」的Air Time 相當珍貴,故要在舊媒體上播放就要成為所謂的「Best of the Best」。

但由誰來決定那些許是「Best」?電台DJ當然是其中的評審,但真正的主宰必定是唱片公司。「誰可以出唱片?」這由唱片公司決定的。由於以往唱片公司才具足夠資源為歌手做歌,不獲唱片公司「欣賞」的話,該歌手所造的歌就只留在歌廳之中了。但常見的「選秀」方式都較為主觀,例如星探與及靠關係(例如關XX?)。就算較為客觀的歌唱比賽(古有新秀歌唱比賽,後有超級巨聲)亦是由唱片公司作主導的,而公司的主觀評審準則跟大眾對音樂的需求有不同並非不常見的。

另外電台亦往往需唱片公司批准才可以播其旗下的歌,唱片公司「派台」的選擇亦成為主導歌曲紅與唔紅的重要因素。相信七八十後朋友最能明白,只有紅到發紫的歌手(如許冠傑、張國榮、譚詠麟、張學友類)才可有全碟所有歌都派台的機會,否則在正常情況下,唱片公司就會只會按其「商業理由」決定哪首派台或不派台,而這選擇又往往成為歌手收入及前途的決定性因素。(相信大家腦中都有一兩首最愛的歌曲其實是未曾派台的,我個人的選擇是這首。)

但這營運模式有明顯的副作用。唱片公司所謂的「專業推介」很多時是依賴過往經驗而推算出來的,其推介總是集中於某種過往「好賣得」的音樂種類,如90年代至21世紀初,本地「流行音樂」就只有情歌且曲風非常一致,就是明顯例子。

另一副作用當然是非主流/獨立音樂人之生存空間慘被擠壓。一來「非主流曲種」難找到舊媒體的Air Time傳播,令這曲種較難培育出知音人。二來,在欠缺宣傳空間下,這批樂手亦難以從其「賣音樂」中賺到合理的報酬,他們只可成為業餘/工餘的玩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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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世界變了。以前無將來可能會有。

近年普及的網上Music Streaming媒體,理論上可減低唱片公司對音樂行業帶來的規限。有了Spotify及KKBox等平台,歌手不用造實體唱片,甚至不用一次做10數首歌,只消創造出一首具質素的音樂放上這些平台,就有可能紅起來(雖目前這樣的例子不多)。而且在Music Streaming平台每首歌都是平等的,因平台的Air Time根本是無限,這樣下來音樂根本不須再經過派台這「專業推介」的過程。在這建構下一首歌紅不紅,音樂質素更具決定性,過程亦更見「民主」。

問題是,Music Streaming平台歡迎獨立音樂人嗎?

就此我簡單訪問了Spotify及KKBox。先來最基本的問題,獨立音樂人可以放音樂上這些平台嗎?

Spotify及KKBox分別回覆表示,他們歡迎非唱片公司旗下音樂人將音樂放到其平台之上,不過上載音樂的方法就各有不同。KKBox 的方法較直接簡單:「通常獨立音樂人之間會互相推薦然後直接來找我們同事,而其他途徑也可以透過寄email到[email protected] 聯繫我們。」Spotify則表示:「音樂人可將其音樂上載至其中一間與我們合作的 artist aggregators, artist aggregators將會助音樂人license其音樂。」在這裹你可以找到Spotify所指的Aggregetors的列表:https://www.spotify.com/hk-en/about-us/labels/aggregators/

為了解Aggregators的運作,我隨機選了部份作觀察。如這叫CD Baby的網站,就不單會為大家將音樂放上Spotify上播放,他們亦可將音樂人放音樂到iTunes、Amazon、Google Play等平台上放售。但如果平身首歌唔是你自己創作,你就需要Licensing。這方面 CD Baby就會指導大家轉到Limelight,而當然 licensing是要收費的,每首音樂正價會收15美元的服務費,另加Royalities(見下圖)。

Screen Shot 2014-03-18 at 11.05.54 am

說回CD Baby,當然都是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才可以將音樂上載的。(見圖)

Screen Shot 2014-03-18 at 11.12.55 am

 

好啦,音樂上載無問題了。下一個問題當然是音樂人收唔收到錢?收到幾多?

這方面KKBOX的回應較直接:

「所有在KKBOX上架的歌曲都是按Market share計算版稅,即是說在總點播次數中,你的歌佔了多才百份比,你就會得到相應的版稅,大的小的唱片公司也是按這個算法,獨立音樂人所佔的跟大唱片公司比起來或許不多,但我們覺得歌曲被收聽了就應得到版稅,所以就算版稅多少我們也會結回給獨立音樂人,而很多獨立音樂人也把KKBOX當作是大家可以易於接觸到他們歌曲的一個渠道。」

而Spotify方面則指:

「不論音樂人是否附屬唱片公司旗下,他們都可從每次線上播放中收到錢……
Spotify將總收入的70%發放給版權持有人,成功助各地的唱片公司及音樂人提高收入。至今Spotify已總共發放了超過10億美元的的版稅(Royal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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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樣多理論就是想給大家一個理念:

Music Streaming的確為獨立音樂人開了一條路。

 

惟更重要的問題是

他們的前路是唔是真的咁光明?

對唔住,我只是位記者唔是位音樂人,答唔到這個問題。

…….

…..

不過!我可以找一個音樂人回答的!!!
訪問已約好,但我唔會講你知是誰的

不過我覺得如果大家click多兩次以下這首歌,甚至買以下這隻唱片,我的受訪者會答多些問題!!!
而大家對都可以Suggest一些問題給我,讓我可以在訪問時問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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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1. […] 以Spotify為例,佢地會將收入的7成用作派發版稅的,而原則上將這7成收入,除以成個Spotify平台的總點播數量,再乘番點播次數而決定某音樂的「收入」係幾多,然後就到唱片公司自己同音樂人分啦(詳細可看這)。當然這只係基本原則,實際上Spotify「其他因素」實際決定派幾多錢,但話某歌手的歌被播次數愈多,就愈收得多就一定無錯。所以我係呢度(自行)代表Arnold鼓勵大家係Spotify loop多啲佢嘅歌,佢(理論上)會因而收到錢的。 […]

  2. […] 以Spotify為例,佢地會將收入的7成用作派發版稅的,而原則上將這7成收入,除以成個Spotify平台的總點播數量,再乘番點播次數而決定某音樂的「收入」係幾多,然後就到唱片公司自己同音樂人分啦(詳細可看這)。當然這只係基本原則,實際上Spotify「其他因素」實際決定派幾多錢,但話某歌手的歌被播次數愈多,就愈收得多就一定無錯。所以我係呢度(自行)代表Arnold鼓勵大家係Spotify loop多啲佢嘅歌,佢(理論上)會因而收到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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