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JP Morgan Chase Institute出版一份研究《Paychecks, Paydays, and theOnline Platform Economy》,講解在網上Sharing Economy(分享經濟)平台對美國人收入帶來的影響。

WSJ網誌亦有相關的報道

Gig Economy Attracts Many Workers, Few Full-Time Jobs

The share of Americans earning income from digital platforms such as Uber and Airbnb is growing rapidly, but those gigs typically supplement incomes rather than replace full-time work.


研究以用戶的銀行戶口交易紀錄作基礎,檢視及整合當中與Sharing Economy平台的交易數據,從而作以分析。

有關Sharing Economy下出現的分享資源平台,對勞工收入的影響的內容,集中出現在研究報告的第二部份,這部份亦為以下要討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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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先將網上分享經濟平台分成兩類,一類為勞動平台(Labor Platforms),參與者在平台上「出售」自己的勞力及技術去協助買家完成一些項目,例如用家在Uber平台上出售自己「做司機」的勞動力;另一類則是資本平台(Capital Platforms),用家主要通過平台出租或出租手上資產,例如用戶在Airbnb上出租自己家中的房間。

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用戶以Labor Platforms賺錢的比率較高,還是以Capital Platforms賺錢的比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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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顯示,利用Capital Platforms的比率明顯較高;上圖為每月參與兩類平台佔美國總成年人口的比例,去年9月,綠色的Capital Platforms比例約為0.6%美國成年人口,而藍色的Labor Platforms則約為0.4%美國成年人口。

雖然比例仍細,但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期間,使用任何Online Platforms賺錢的成年人口比例,由0.1%急升10倍至1%,數字看來頗細,但如果將之視為一個行業的話,其規模約與美國所有公共學校總員工數目相約。累計曾在Online Platforms上賺錢的美國人口比例,至2015年9月約為4.2%,為2012年10月數字的47倍。

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參與者可以從兩類平台賺到幾多錢。研究顯示,活躍用家從Labor Platforms中平均每月賺取533美元,約佔用家總收入的33%;從Capital Platforms則平均每月賺314美元,佔總收入的兩成。

MonthlyEarnings

這裏可見,目前Online Platforms都只能作為用戶的第二收入來源,在多數情況下都無法直接「養得起」參與者。以下為同一問題的另一看法,下面兩張圖顯示從Online Platforms得到收入佔總收入達某水平(25%、50%、75%)的用戶,佔總Online Platforms用戶量比率。

Reliance

可以見到,從Labor Platforms可以賺取當月75%收入或以上的用戶比率,只有25%,即只有四分之一活躍用戶是可以從Labor Platforms賺取一個月絕大部份的收入; 賺取當月一半收入或以上的比率,亦只有約三成用戶,換言之大部份用戶都只是利用Labor Platforms賺取額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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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 Platforms的情況相約,能從Capital Platforms賺取當月收入75%或以上的用戶,只佔總用戶的17%;能賺當月50%收入或以上的亦只有19%;這都顯示,只有少數人士可以用Online Platforms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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